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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傅潮標/專題報導
保障身心障礙者停車權益的相關措施,還有身心障礙專用車牌制度。不過相較於身障停車證,卻明顯乏人問津。苗栗縣肢體傷殘自強協會理事長賴永祥認為,可能因為身障者行動不便,常被歹徒認為好欺負,他們不敢掛這種有輪椅標誌的車牌,以免被盯上成為偷、搶的獵物。
身心障礙專用車牌制度在民國九十一年開跑,上路至今已九年。但據苗栗監理站統計,從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核發首面身障車牌後,每年都只有零星民眾申請,累計至今核發不到一百面,有些人申請後也沒在使用,與申請身障停車證的人數高達七千多人相比,差距懸殊。
賴永祥出席全國性身障團體會議時,與會的其他縣市代表也反映這個問題,指固定式的身障車牌雖比身障停車證方便,但多數身障者卻有所疑慮,在考量安全時,選擇不掛比較安心。
他解讀這種現象,認為身障者相對弱勢,面對歹徒常無力招架,尤其是下肢障礙者,甚至連想逃都跑不了。在車上懸掛身障車牌,容易成為明顯目標,吸引歹徒犯案,以致申請意願不高。不過,警方並未發現身障者被害的比例有明顯比一般人高,認為應該是心理作用影響。
苗栗監理站人員認為身障車牌隨車懸掛,上面有輪椅標誌,許多身障民眾可能不願被標籤化,所以申請意願低。寧可申請身障停車證,需要停身障車位時才擺放擋風玻璃明顯處供辨識。他們的感受,可以理解、也應該體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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